重要通知:2021年株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(续)费啦!
医保问题
医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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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❥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,在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的缴费期内,没有缴费的,将会影响居民个人的医疗保险待遇,请广大城乡居民注意及时参保缴费。
❥ 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(续)保缴费期,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;12月31日前参保缴(续)费的,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6月30日前续费的,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:7月1日起停止当年度的个人缴费补缴。
❥ 以上政策以文件规定为准,如有政策调整,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。